河北省将建8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市)
日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河北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方案》提出,我省将通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139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新建与提升1个省级、11个市级、2个省直管县和73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建设8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市)和1个省级示范企业,力争实现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产粮大县全覆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面扩大到60%以上、“中国好粮油”示范县优质品率提高30%左右的总体目标。
按照方案,“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包括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主要为购置产后干燥清理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物流仓储设施,粮食质量常规检测仪器设备以及与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连接的网上交易终端等设备。
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主要是为粮食质检机构更新配置检验仪器设备,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
“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优化种植结构,培育推广优质品种,促进“优粮优产”;按照“优粮优价”原则收购,增加农民收益,促进“优粮优购”;推行按品种及等级分仓储粮,推广绿色储粮和智能化储粮新技术,促进“优粮优储”;推广粮油产品适度加工,发展粮食循环经济,促进“优粮优加”;分级遴选“好粮油”产品,拓展销售渠道,开展专题宣传,引领消费升级,促进“优粮优销”。
根据安排,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将于今年12月进行验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将于今年12月底进行验收,全部完成粮食质检体系项目建设任务。“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将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投资47165万元,占总投资的80%;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投资12055万元,占总投资的20%。
方案要求,各市要积极挖掘培树“优质粮食工程”先进示范典型。原则上超过10个建设项目的市要分别推出2至3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检机构先进示范典型单位,不足10个建设项目的市要分别推出1至2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检机构先进示范典型单位,全省要推出2至3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典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