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水分测定
1 原理
食品中的水分一般是指在100℃左右直接干燥的情况下,所失去的物质的总量。直接干燥法适用于95-105℃下,不含或含其它挥发物质甚微的食品
2 试剂
2.1 6N盐酸
量取100mL盐酸,加水稀释至200mL
2.2 6N氢氧化钠溶液
称取24g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
2.3 海砂
取用水洗去的海砂或河砂,先用6N盐酸煮沸0.5h,再用水洗至中性,再用6N氢氧化钠溶液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经105℃干燥备用。
3 分析步骤
3.1 固体样品
取洁净铝制或玻璃制的扁形称量瓶,置于95-100℃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加热0.5-1hr,取出盖好,置于干燥器内冷却0.5hr,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重。称取2.00-10.0g切碎或磨细的样品,放入此称量中,样品厚度约5mm,加盖,精密称重后,置95-100℃干燥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干燥2-4hr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r后称重,然后再防入95-100℃干燥箱干燥1hr左右,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0.5hr后再称重, 至前后两次重量差不超过2mg, 即为恒重。
3.2 液体样品
取洁净的蒸发皿,内加10.0g海砂及一根小玻棒,置于95-105℃干燥箱中,干燥0.5-1.0hr后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r后称量,并重复至恒重,然后精确称取5-10g样品,置于蒸发皿中,用小玻棒搅匀放在沸水浴中蒸干,并随时搅拌,擦去皿底的水滴,置95-105℃干燥箱干燥4hr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r后称重,然后再放入95-105℃干燥箱中干燥1hr左右,取出,放干燥器内冷却0.5hr后再称量,至前后两次质量不超过2mg,即为恒重。
4 结果表示
X=100(m1-m2)/(m1-m3 )
式中: X:样品中水分含量,%
m1:称量瓶(或蒸发皿加海砂玻棒)和样品的质量,g
m2 :称量瓶(或蒸发皿加海砂玻棒)和样品干燥后的质量,g
m3 :称量瓶(或蒸发皿加海砂玻棒)的质量,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