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争议
关于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争议
计量单位,是指为定量表示同种量的大小而约定的定义和采用的特定量。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在所有单位中,面积单位推广最麻烦。面积单位有亩、平方米、平方千米、平方公里(100万平方米,km2)、公顷(1万平方米hm2)等,都是面积计量单位。但是该单位又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可持续发展研究、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中影响重大。后来,由于面积计量单位过多,对于文献间的引用以及其他一些使用方面,出现不少的偏差,和不通用性,因此,国务院在1992年规定:平方公里(100万平方米,km2)、公顷(1万平方米,hm2)、平方米(1平方米,m2)3个单位为法定面积测量单位。
虽然政策上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真正落实却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大量的广播电视、公开出版物、各级政府工作报告等,均不同程度地使用着非法定计量单位如面积单位亩。这样的现象,即使在今天,也还是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意识不强:《计量法》规定: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比如亩,而该面积单位常出现于公共出版物、新闻报道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执法主体未能加强执法监督,甚至内部交流、省级刊物或上报报表中均有亩这样的单位。2.权威出版社的疏忽:科学出版社在《图书编写须知》中发布:“我国的市制单位除‘亩’以外,一律停止使用。还有一些院士专著,引用亩这个单位的占1/3。院士作为我国最权威的科学家,他们的科技成果被引用频率最高,如果误用了“亩”这样的面积单位,就会使外国同行无法直接引用,且国内的学者们相互引用时也会引起混乱,缺乏可比性,不利于《计量法》的贯彻实施。其实有些上亿的数字,我们无法直接感知其大小,而是通过数字之间的横向纵向比较,或总量与分量之间的比较来感知的。
另外,像一些面积测量仪登科学仪器,也有类似的情况。GPS面积测量仪是比较高端的面积测量仪,通过测定某些点的经纬度信息,来得到总的被测土地面积,但是土地面积的显示,可以有两个单位供你选择:亩和平方米。土地面积测量仪也一样,但是土地面积测量仪更多的用在农田面积测量上,更多农民习惯用亩来计算田地面积,由此,用亩作为土地面积测量仪的计量单位,也一直沿用了下来,并且是比较主流的单位。还有专门用亩计量的仪器,如计亩器。就是由于面积的单位选择为亩,给这个仪器命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