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国家质检局紧急通知:严禁劣质粮油 严禁违规处理陈化粮
来源: 类别:粮油政策 更新时间:2006-08-11 阅读次
【本资讯由中国粮油仪器网提供】近来,广州等地的市场上多次发现霉变、劣质甚至有毒的大米,直接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使粮食部门收购、加工、销售的粮油符合有关标准,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就有关问题发出紧急通知。
一、严禁陈化粮违规进入市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陈化粮的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禁违规销售陈化粮,防止陈化粮作为口粮流入市场和军供渠道。
二、从源头把关,确保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入市场的粮油符合国家标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的质量监督并积极做好国家粮食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工作。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购销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禁收购、销售霉变、劣质、农药残留超标的有毒有害的粮油,确保出入库和储存的粮油符合国家标准。
三、国有粮油加工企业要严把质量关,所加工、销售的粮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要积极组织质量可靠、适销对路的粮油产品进入市场和军供渠道,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认真执行国家军供粮源政策,坚持用新粮、优质粮加工供应部队,落实军粮供应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军粮供应的优质和稳定。
五、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在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加工、销售粮油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和卫生等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对粮油质量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姑息;对查获的霉变、劣质甚至有毒粮油,要妥善处理,不得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的流通秩序。
六、各省级粮油质检机构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及时发现粮油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粮油质量安全。
一、严禁陈化粮违规进入市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陈化粮的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禁违规销售陈化粮,防止陈化粮作为口粮流入市场和军供渠道。
二、从源头把关,确保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入市场的粮油符合国家标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的质量监督并积极做好国家粮食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工作。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购销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禁收购、销售霉变、劣质、农药残留超标的有毒有害的粮油,确保出入库和储存的粮油符合国家标准。
三、国有粮油加工企业要严把质量关,所加工、销售的粮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要积极组织质量可靠、适销对路的粮油产品进入市场和军供渠道,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认真执行国家军供粮源政策,坚持用新粮、优质粮加工供应部队,落实军粮供应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军粮供应的优质和稳定。
五、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在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加工、销售粮油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和卫生等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对粮油质量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姑息;对查获的霉变、劣质甚至有毒粮油,要妥善处理,不得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的流通秩序。
六、各省级粮油质检机构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及时发现粮油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粮油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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