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托市的若干问题
在粮油托市收购和销售出库等市场调控的关键环节,委托企业与中储粮公司、宏观调控管理部门重复博弈,“出库难”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且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特别是,有关部门引入多元主体参与托市收购,这一举措可能会打破当前多元化购销主体共同主导粮食流通格局的均衡,促成粮食市场寡头垄断。这不仅仅对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构成重大的潜在威胁,还可能颠覆其他市场主体日益趋稳的市场预期,加剧市场波动的风险,甚至会对粮食市场化改革取向、已经成型的宏观调控体系造成破坏性的冲击。
1、委托企业与“出库难”内在关联。
几乎所有委托企业的经营利润都主要来自收购费用和保管费用补贴。由于这些费用补贴与托市收购数量、储存时间挂钩,因此,粮食收购期间部分委托企业以数量为中心,抬级抬价收购、降低质量标准,增加质价不符、账实不符的潜在风险,给销售出库埋下隐患。
竞拍销售时则以各种方式拖延、阻扰、拒绝托市粮销售出库,加之前期可能存在的不规范操作,衍生出诸如出库加价、减量、质价不符、掺假等问题。
委托企业数量众多、布局分散、被查处的机会成本极低,而承担调控任务的中储粮公司查处时难以掌握有效证据,且缺乏必要的、具有威慑力的惩处机制,导致宏观调控的执行力下降。
一是投放市场的粮源不能形成有效供给,无法及时、有效地实现调控意图;二是保管费用补贴被委托企业套取,并可能形成新的陈化亏损(如稻谷),加重国家财政负担;三是下游用粮企业预期发生变化,竞拍意愿下降,对整个宏观调控体系的可持续性产生负面影响。
2、多元主体托市机制与“竞争市场化”背道而驰。
托市收购作为一项价格干预政策,原本就存在市场扭曲效应,而通过多元主体托市引入竞争机制,不仅不能够改变市场扭曲的本性,反而加剧粮食市场化竞争的不平衡性,很可能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造成更大的效率损失和市场扭曲。
多元主体参与托市收购,将加快市场粮源向大型托市企业集中。
新增加的托市主体本身已具备较明显的竞争优势,在获得国家政策支持后,通过政策性收储和市场化购销双线操作的方式,大量掌控粮源。而非托市收购企业由于缺乏相关政策支持,尤其在收购资金、市场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根本无力展开平等的购销竞争。实力不平衡的加剧,进一步加速粮源集中,促成新的市场控制力量,形成托市主体主导和控制粮食市场的供给与价格。一旦其掌握的粮源不均衡供应,就会推高市场粮价,这对其他粮食购销主体及加工企业自主经营、灵活购销形成钳制,不利于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取向。
3、多元主体托市机制与价格平抑机制相互脱离。
当前粮食市场托高价格越来越容易,而平抑价格愈来愈困难。对于部分托市主体而言,托高粮价精气十足,平抑市场粮价动力严重不足。托市收购与调控平抑价格未能形成统一、互为一体的综合调控体系,尚未充分体现出政策合力与调控综合效应。
①不同托市主体及委托企业之间可能因有关费用补贴加强收购竞争与博弈,加大监管压力和难度,提高政策执行成本。2010年新麦上市价格持续走高,托市收购大幅减少,很大程度上是多元托市主体作用的结果。
②多元主体托市将进一步加剧挂牌拍卖与销售出库的博弈,委托企业出库动力不足将可能更加突出。由于托市主体性质不一、出发点不同,加之对某些主体缺乏配套的监管约束及惩处机制,竞拍出库面临更加错综复杂的局面。
概括而言,多元主体参与的托市机制可能会削弱宏观调控体系的执行能力和保障能力,尤其是对国家平抑市场粮价的调控效能提出严峻挑战。以2009年玉米临时收储为例,市场价低于临时收储价时,多元化的托市企业一直徘徊观望、不急于收购;当回升到临时收储价水平之上,为获得国家70元/t的一次性费用补贴,托市企业积极抬价抢购,进一步推动价格上涨。在玉米价格持续快速上涨时,个别托市企业减缓销售进度、囤积待涨,加剧粮价的异常波动。其经验教训证明,多元主体托市只是被异化的市场竞争,在关键时刻难以保护农民利益,也无助于平抑市场粮价,对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可能形成消极影响。
面对今年托市收购大幅减少,后期调控粮源可能不足,进而影响市场投放节奏、力度,多年通过竞拍国家政策性粮食的主渠道正面临众多不确定性;市场控制力量对粮食供给和价格的影响加深,以及“出库难”问题等,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市场风险随之增加。为此,粮食加工企业已经出现恐慌性“抢购”现象,进一步加剧粮食市场波动。
在资金与仓容允许下,企业愿意抬价自主收购新粮。一般而言,企业参拍粮食进厂成本为:托市收购价格基础上,每kg加上5分收购费用、7分保管费用(1年)、3分出库费用(因地而异)以及拍卖交易费用、可能发生出库加价,因此企业可承受的收购价格可高于托市价0.16元/kg-0.20元/kg。
尽管农民市场意识日益增强,因多元主体抢购、后市价格上涨趋势明显等,农民售粮方式和节奏开始转变,储粮分期销售增多,并根据市场价格走势决定售粮时间、数量。
但总体而言,农户从托市收购中受益有限。由于托市收购库点相对不足、农民对粮食质量标准不清楚、卖粮机会成本高(如长时间排队等候、自己搬运入库,以及复杂的质量检测检验程序、质量不达标扣称折价等),多数农民在新粮上市一段时间内集中以低于市场价甚至托市价销售给粮食经纪人或个体粮商,原本可以让利农民的政策产生漏损效应;而存粮农户不多,农户存粮数量有限,从后市涨价中获益更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