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一五”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
广东省“十一五”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
(摘要版本)
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粮油加工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关联农业、工业、流通等领域的产业。发展粮油加工业,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为加强对粮油加工业的宏观调控指导,促进粮油加工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和整合粮油资源,确保全省粮食安全,指导粮油加工业的发展方向,制定《广东省“十一五”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广东是全国粮食年产需缺口最大的省份,总需求在3500万吨以上,产需缺口在2000万吨以上。广东得改革开放之先,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广东已成为全国粮油加工业的生产基地和出口大省,专用粉和大豆油生产加工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优势,呈现以下特点:
1、粮油加工业持续发展,已成为全国的生产基地和出口大省
2、产品结构逐步优化,档次逐步提高
3、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成长壮大,逐渐呈现出行业带动作用和规模优势
4、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增强了企业活力
5、涌现了一批知名品牌,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二)发展环境
1、发达国家粮油加工业发展状况
近年来,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发达国家已基本完成了农产品初级加工向粮油产品深度精加工的全面转移,呈现以下特征:
(1)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高。
(2)实行严格的标准质量管理。
(3)精深加工产业链不断延伸。
(4)技术装备先进,工业化程度高。
(5)管理职能明确,中介组织作用突出。
2、广东省粮油加工业发展优势
(1)大米精加工工艺及设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
(2)大型面粉企业工艺技术设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3)油脂压榨浸出、精炼工艺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主食大米制品生产工业化、连续化。
(三)主要问题
1、缺乏总体规划,政府宏观指导有待加强
2、行业整体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调整有待优化
3、资源整合有待加强,产业化程度不高
4、国有加工企业改革滞后,产品竞争力不强
5、标准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有待健全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和“五个坚持”的原则,从解决“三农”问题、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出发,以构建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粮油加工体系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强竞争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加大调控力度,加快全省粮油加工业产品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全省粮油加工业发展布局,培育一批粮油加工业的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和产业集群,促进我省粮油加工产业链延伸和粮油资源的转化增值,实现粮油加工业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广东省确定粮油加工业“十一五“期间发展总体目标是,使粮油加工业达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完善,企业研发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强的粮油加工企业。主要规划目标是:
1、提高粮油加工业的地位。
2、实现规模化经营。
3、提高加工技术及综合利用水平。
4、建立全省粮油质量安全监控体系。
5、大力推进“绿色”加工技术。
6、建立和完善粮油加工应急体系。
三、发展重点和规划布局
(一)发展重点
1、稻谷加工业
(1)发展农工商相结合的优质稻谷加工业。
(2)稻谷加工新技术的推广普及。
(3)米制食品工业化。
(4)稻谷的深加工及综合利用。
2、小麦加工业
(1)建设专用粉加工基地。
(2)多样化小麦粉的开发。
(3)小麦深加工及综合利用。
3、油料加工业
(1)建设大豆油生产基地。
(2)建设油脂深加工产业集群。
(3)油脂深加工及综合利用。
4、完善粮油加工质量监督体系和标准质量体系
(二)规划布局
1、总体布局原则
(1)粮油加工企业应安排在港口、铁路沿线、粮食产区及粮油集散地,以利于商品流通的大进大出。
(2)充分利用“珠江粮食走廊”的配套设施与功能。原则上每个市要有一个以上合理经济规模应急大米加工厂,宜在省、市级储备粮库中配套建设。
(3)兼顾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
2、区域布局
按照总体布局原则,预测粮油市场和消费发展变化趋势,分析企业服务范围和经济规模,合理布局。大型粮油加工企业尤其是面粉、油脂企业宜分布在珠江三角洲、粤东和粤西两翼沿海城市,使广东省成为我国面粉和油脂加工的重要基地和集散地,辐射全国和国外。有条件的地方宜设立工业园区。粤北山区可考虑建设合理经济规模粮食加工厂,走加工与原料基地结合,工农结合,实行产销一体的产业化经营。
(三)产业投资指导
为了促进粮油加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广东省既有的特色和优势,根据目前粮油加工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十一五”粮油加工业投资指导目录,并把粮油加工业投资项目划分为鼓励、限制与禁止项目三个类别。
鼓励类项目:市场前景好,需求旺盛,有利于促进粮油生产及结构调整,有利于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利于粮油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转化增值,有利于粮油加工企业增效,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优化布局的项目。
限制类项目:大量耗费水资源的项目;生产中产生污染、防治成本较高的项目;大量消耗粮源的非食用加工项目;达不到经济建设规模的项目;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限制的项目。这类项目的投资建设需要经过政府核准。
禁止类项目: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低水平高消耗、重复建设的项目;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的项目。
(四)项目投资规划
1、主食大米制品工业化生产示范。
2、建设应急大米加工网点。
3、建立粮油加工业园区。
4、大米储备保鲜技术开发。
5、完善和提升粮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备。
6、建设好粮油加工产品和技术研发中心。
7、原产地域产品开发。
8、主食面预制品开发。
9、专用油脂的开发。
10、新产品及技术开发。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强政府宏观指导能力,保障粮油加工业健康发展
1、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和改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流通与加工的宏观调控能力,组织实施规划,引导企业合理投资,限制盲目发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粮油加工业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做到环境保护与项目实施同时进行。
2、健全粮油加工业统计制度,建立粮油加工业从原料到成品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系统,及时发布市场供求状况、行业生产能力、国际市场价格等信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3、落实《广东省粮食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粮食应急机制。
4、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调整优化投资结构
5、政府应加大对粮油加工业的扶持。对应急大米加工项目给予适当财政投资。
6、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所得税方面的减免政策。
7、根据有关规定,粮油加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8、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发展
9、提高粮油加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10、加大技术开发力度。
11、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管理及相关人才,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掌握世界粮油加工的发展动态,跟踪国际先进水平。
(四)培育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加强省间协作
12、对现有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实施“组团造舰”战略,形成规模优势,培育和扶持一批粮油加工业龙头企业。
13、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积极发挥市场多元主体的作用,鼓励建设跨地区的粮食生产基地及粮食加工、储存、销售网络等基础设施。
14、充分发挥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业到外省发展粮油精深加工,创办粮食加工、销售基地,开拓市场。
(五)加强粮油食品安全监管,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5、落实《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6、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和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完善QS体系,加强粮油食品卫生安全监控,提高行业门槛。质监、工商、卫生部门协作整顿“小、差、乱、散”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7、加快建设粮油加工的标准质量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18、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加强粮油产品尤其是散装粮油在加工、流通中的质量安全监督。
(六)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管理
19、建设我省强有力的粮食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我省粮食行业协会在参与行业规划、行业管理、项目评估、技术咨询、贸易仲裁、反倾销与应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市场监管、专业技术工种资格培训、认证和技术推广及“放心粮油”评审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粮油行业无序竞争现状的改变。
来源:国家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