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粮食生产的几点建议
1、设立粮食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目前,从浙江省情况看,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除杭州市外)均没有设立粮食产生管理机构(行政编制),而依靠农技推广部门负责当地粮食生产规划、政策制订、政策落实、生产情况调研、生产管理等粮食生产行政管理工作和重大技术推广工作。由于农技推广机构为事业编制,经费没有得到保障,对各项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这种现象在我国其他省市也不少见。为加强政府对粮食生产的领导和指导工作,有必要在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粮食生产管理机构(行政编制),负责当地粮食生产行政管理工作及粮食生产技术的推广。为避免机构重复设置和职能交叉,该机构应从现有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事业编制的农技(粮油)推广中心(站)转制改组,不新增机构和人员。
2、补充完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把水稻列入优势农产品范围
2003年2月农业部发布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把水稻排除在外,笔者认为是不妥的。我国不仅有悠久的水稻种植历史,而且具备非常适宜于种植水稻的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种植面积大、产量高,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国际看,种植面积仅次于印度,约占世界面积的20%,产量居世界第l位,占世界产量的30%。从国内看,水稻面积和产量分别占粮食作物面积的26%和37%。稻米不仅是我国65%人口的基本口粮,而且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能够抵御进口的冲击。从各方面来看,水稻符合优势农产品的条件。自农业部发布规划后,各省也纷纷制订了当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除极个别省把水稻列为当地优势农产品外,极大部分省(水稻主产省)根据农业部的思路也纷纷把水稻排除在外。为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各地对现有农业项目、资金进行整合,集中用于扶持优势农产品及其产区的发展,导致了各地政府大幅减少甚至取消了对水稻的投人。长此以来,必将对水稻生产、品种改良和技术进步等事业造成严重后果,进而必将影响我国的粮食安全。因此,在当前粮食供求形势发生逆转的形势下,应及时补充完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将水稻列人其中。
3、实施食用稻米优质化工程,提升稻米的市场竞争力
政府应高度重视优质粮食产业的发展,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增加对粮食作物优质育种的投人,把优质育种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快优质品种的审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引进、推广和种植优质品种,尽快使粮食品质有显着的提高,以提高我国粮食的市场竞争力。当前,要把良种补贴真正用到优质品种的推广上。实施良种补贴的目的是调动农民应用优质品种的积极性,加快优质品种的推广,改善粮食品质,提升粮食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价格。在良种补贴实施过程中,不仅要避免简单地按粮食种植面积将良种补贴分发到户的做法,也要避免一些地方“不问品种的品质优劣,只问品种经营权是谁”的做法,要防止良种补贴被部门瓜分。
4、加快粮食生产机械化进程
粮食生产机械化的应用,可大大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这是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和粮食市场竞争力的一条有效途径。实现粮食生产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当前重点要引进、开发、推广机种、机收和烘干机械。目前,我国水稻机械化收割普及率相对较高,但机械化插秧相对较为落后。如浙江省近年来水稻机械化收割发展迅速,收割机械化率已达50%,但是水稻机插仅仅局限于小面积试验示范上,大面积应用几乎还是零。因此,当前要十分重视水稻插秧机的研制和推广工作。对于收割机、插秧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农民是“买不起,用得起”。
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农民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买大中型农机具实施补贴,解决“买不起”的问题。农机补贴应该作为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重点来抓,而且应作为政府的一项长期战略决策坚持下去,不应在粮食生产受重视时实施,在粮食生产不受重视时取消。此外,要大力鼓励、扶持农机专业户及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为广大农户提供农机作业服务。
5、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切实搞活市场流通
2006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X岭j17号,以下简称《意见》),决定20以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当前,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的重点放在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上,大力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发展粮食购销加工企业,防止行业垄断,促进竞争。加强产销对接,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地区封锁,全面搞活市场流通。将粮食购销全面推向市场,由市场来调节价格,由价格来引导生产。精心呵护白2(X)3年下半年以来的粮价恢复性上涨的好势头,不到非常时期不进行直接的价格干预。要防止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垄断粮食购销市场,防止借国家出台的最低保护价名义压低粮食收购价格,损害粮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