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保护价的必要性与安全性
粮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这一点可以从西方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中找到佐证。首先,我们知道,价格弹性是用来衡量商品的供给量(或需求量)对其价格变化的反应敏感程度的。据测算,中国粮食的供给弹性,虽然较之其他商品比较小,但与粮食的需要弹性相比则较大。陈锡文认为,粮食有很特殊的一点,就是它是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重要产品。从粮食的特殊商品属性上引出了粮食安全问题,即对粮食进行保护是基于粮食安全。
关于粮食保护问题的不同看法,从根本上来说,是来自于对粮食概念本质属性的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粮食不具备公共物品的性质,应该是一般商品。另一种观点认为粮食是一种特殊商品,粮食的本质属性是公共物品属性,涉及粮食安全和粮食储备。张培刚认为:概括言之大多数人的意见,也可以说是传统的意见,均认为粮食问题是食料与人口相对之问题,国外学者且不具论,即就我国极少数的以专书讨论粮食问题者而言,持此意见者不在少数。
正式的粮食安全概念是1974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在世界粮食安全公约中提出的,1996年11月,第二次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进一步解释粮食安全为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在物质上和经济上获得足够、富有营养和安全的食物来满足其积极的和健康生活的膳食需要及事物喜好时,才实现了粮食安全。0可见,对粮食的保护政策从根源上来自于粮食商品的特殊性。
从蛛网理论来看,如果某种商品的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时,其蛛网模型一定是发散的。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最终即期价格等于静态均衡价格,但由于粮食产品一年一收成,价格信息滞后,导致市场不完善。初始价格不等于静态均衡价格,由于粮食的供给弹性较大,而需求弹性较小,则必然产生蛛网震荡和发散的现象,就是说粮食的产量变化会越来越大,供给缺口也越来越大,价格越来越远离均衡点。
根据粮食商品的特性,其价格弹性和供求规律都决定了不能完全放任粮食的市场价格配制资源,必须对粮食生产进行调节,否则就会出现粮食供给的大起大落,出现粮食供大于求与供小于求相互交替的周期性波动。
